为优化卫生技术人才评价体系,激发专业技术人员活力,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明确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补充政策的通知》。该通知针对当前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中的实际问题,对申报条件、评审标准、程序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补充,旨在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提升职称评审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通知明确了适用范围,主要涵盖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师、技师等系列的高级职称申报。特别强调了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倾斜的政策导向,对长期在基层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在学历、科研、论文等方面的要求予以适当放宽,更加注重实践能力与岗位贡献的评价。
补充政策对业绩成果的认定标准进行了细化。除传统的论文、科研项目外,明确将临床技术创新、疑难病例处理、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人才培养、技术推广等实践贡献纳入评审范畴。尤其鼓励在疫情防控、健康扶贫等急难险重任务中的突出表现作为重要评价依据,体现了“破五唯”和重实绩的评审改革方向。
第三,在申报程序上,通知优化了材料审核与公示流程。要求各单位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落实公示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公开。探索建立诚信档案,对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记入诚信记录。评审过程将进一步强调同行评议,注重业内认可度。
通知还对部分特殊人才开辟了绿色通道。例如,对获得省部级以上重大人才称号、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在国际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可简化程序或直接推荐申报。这有利于吸引和留住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
本次补充政策的出台,是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它紧密结合卫生行业特点,回应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关切,有望更科学地衡量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与实际贡献,为重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人才支撑。各相关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平稳有序实施。